烈日高高悬在一望无际的格兰森林上空,哪怕经过层层叠叠叶片的遮挡,炽热的阳光还是无孔不入的渗透进森林的每一个角落。
偶尔一阵风吹过,整片林海才从午寐中短暂苏醒,掀起一阵沙沙的浪涌,随即又复归于慵懒的平和。
临近中午的时候,陆维回到了昨晚的“案发地点”。
他昨天一路都用太阳莓留了路标,一夜过去,并没被鸟吃掉太多,所以过程还算顺利。
地上的血迹已经干涸,周围还散落着那几包调味粉,证明应该没人来过。
先去旁边的灌木丛中找到自己的背包,确认五个丝腺还在,陆维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。
明明已经跻身“30金币俱乐部”了,结果还对这些不值钱的玩意儿这么上心,这件事很好的证明了一个道理——
那就是填饱肚子永远是人的第一需求。
而陆维从昨晚到现在,已经有十八个小时没吃过东西了。
说实话,他现在非常想立马回到镇子,把丝腺卖掉,然后大快朵颐的饱餐一顿。
可同时又觉得就这么回去了有点亏。
毕竟往返一趟可是要四个小时。
“要不再去起点之树守株待兔一会儿?看看能不能再卖掉点什么?”
短暂的思考过后,陆维认为对于一名合格的奸商来说,饥饿可以忍,但却绝对不能容忍“空手而归”。
于是立马把地上的调料包捡起来塞进口袋,打算在森林里多呆一下午。
保不准就会再碰到一个跟弗伦一样的倒霉蛋呢。
“很好,倒霉蛋出现了。”
半个小时后,距离起点之树不远的密林之中,陆维看着地上新鲜的楔形足印面露喜色。
再结合上旁边一簇被啃食过的草根,以及几粒散落的粪便
很明显,是兔子!
仔细确认过后,陆维四下观察了一番,然后立马就凭借着高达18的感知找到了设置陷阱的最佳位置——
一处泥土裸露,各种小脚印交汇的兽道。
紧接着,找到一根低矮且富有弹性的幼树,将顶端拉弯至地面,用一根短树杈固定住。
然后用细绳结了一个活扣的圈套,小心布置在兽道上。
最后再用些枯叶稍作遮掩。
很快,一个可以捕获大多数小型野味、甚至是辣条的套索陷阱就完成了。
别问陆维为什么会这个。
因为这是黑苔镇每一个男人在儿童时期就必然会掌握的技能。
好比前世任何人都知道“宫廷玉液酒”的下一句是“一百八一杯”。
如果一个人连这都对不上来,那他很可能是敌国派来的间谍。
同理,在黑苔镇,如果一个男人连陷阱都不会布置,那么他的智商极有可能低于哥布林。
“不错。”
拍了拍手,陆维满意的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,然后趁热打铁,又在周围做了几个落坑陷阱。
做完这一切,他便回到起点之树旁(本章未完,请翻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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